惯例不能一味“惯着”
更新时间:2026-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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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日常工作中,部分党员干部以“惯例”为由推诿扯皮,高高挂起,把小事拖成大事,好事“惯”成坏事。诚然,“惯例”蕴含了前人的智慧,但事有不同,人各相异,一味从惯例出发,容易入入“本本主义”,是一种怕担责、懒得创新的惰性思维。
“以前就是这么办的。”在基层窗口、机关办所,甚至在会议的现场,它往往成为一些人在被追问时最顺口的回答。表面看是尊重传统、按章办事,细究起来,不过是为自己不作为、慢作为寻找一块遮羞布。问题是,群众等不起,发展拖不得,那些被“惯例”挡在门外的事,马虎干完的工作,最终消耗的是政府公信力,寒的是百姓的心。
惯例不是挡箭牌。任何一项制度、一种做法的形成,都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和现实条件。过去行之有效的办法,今天未必依然适用;彼时合情合理的安排,此时可能早已不合时宜。倘若把惯例当作不可逾越的雷池,凡事都要翻翻旧账、找找先例,那就等于把创新拒之门外,把担当束之高阁。更值得警惕的是,有些人并非不知道惯例已经失效,而是乐得躲在“惯例”后面,不出头、不犯错、不负责。这种“精致的不作为”,比能力不足更有害,比简单粗暴更隐蔽。
惯例不是特效药。工作中遇到难题,第一反应不是分析问题本身,而是去翻“以往怎么处理”,这本身是一种思维懒惰。现实中,没有哪两个问题是完全相同的,时间变了、对象变了、环境变了,解决路径也必须相应调整。寄望于用老办法解决新问题,如同刻舟求剑,不仅治不了病,反而可能延误时机,把小病拖成重症。真正的“特效药”,从来都是实事求是、对症下药,而不是照搬照抄、依葫芦画瓢。
日常工作也有新挑战。新时代的新任务、新要求,需要党员干部日复一日、不厌其烦地挑起担子,打开思路,实事求是地解决问题。乡村振兴、基层治理、优化营商环境……大部分工作都需要打破思维定式,只靠“翻老黄历”难以有效推进。如果党员干部都守着“惯例”过日子,只会使工作作风更死板,群众口碑更下滑,干事创业越干越虚浮。
应当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就是明知有困难也要向前冲,明知要“破例”也要敢于担当;服务意识,就是眼睛向下看、身子往下沉,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做到这两条,“惯例”的束缚自然就松开了。
当然,反对唯惯例论,并非全盘否定惯例的价值。前人的经验、成熟的做法,仍然是我们开展工作的重要参考。问题在于,要在惯例中寻找方向,在实践中探索道路。把惯例当作阶梯,而不是围墙;当作起点,而不是终点。唯有如此,才能既不丢掉好传统,又不被旧框框捆住手脚,在守正创新中把工作做实、把好事办好。(作者:王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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