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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畏法律,才是最好的“护身符”

更新时间:2025-10-17 浏览量:

近日,云南昭通一名男子在公路上恶意别停他人车辆后,竟出示“警察证”,声称对方“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别停司机对其身份产生怀疑并果断报警。经查,该男子因非法持有和使用警用标志,被当地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那本被他视为特权“护身符”的证件,最终成为将其送入拘留所的“铁证”。公安机关在通报中严正声明:“公权力证件仅限执法使用,滥用必究”。此案犹如一面明镜,映照出法治社会的核心准则:在法律面前,不存在法外的“护身符”。

公权力证件本质上是责任与约束的象征,绝非个人可以随意挥舞的特权工具。警徽、警官证等标志代表着国家赋予的执法权限和维护社会秩序的神圣职责,其权威性源自严格的法律规范和程序约束。然而在此案中,我们看到了一种危险的错位:男子将公务证件异化为可凌驾于规则之上、在冲突中为自己开脱甚至威慑他人的私人工具。这种“亮证即有理”的思维,暴露了深植于部分人内心的特权意识,他们误以为一纸证件就能构筑法律的“豁免区”。殊不知,这种滥用行为本身就是对法律尊严最直接的践踏。

法治的刚性体现在其平等的普适性上,绝不会为任何自封的“护身符”网开一面。本案中,被别停司机的警觉与公安机关的迅速处置,共同构成对法外特权的有力回击。被别停司机未因对方亮证而退缩,而是基于常理判断提出质疑并果断报警,展现了现代公民应有的法治素养。昭通公安机关严格依法办案,通过权威通报维护了执法公信力。此案的处理传递出一个明确信号:试图以“护身符”逃避法律责任,只会招致更严厉的法律制裁。

要彻底铲除“法外护身符”的生存土壤,需要社会各界持之以恒的共同努力。执法机关须加强内部管理,堵住公务证件流失和冒用的漏洞,对任何滥用职权行为坚持“零容忍”,同时要加大查处假证制作、贩卖链条的力度,从源头上遏制非法证件的流通。基层政府和有关部门在面向公众开展普法教育时,不能仅停留在法律知识的传授,还必须着力揭示特权思维的荒谬性与危害性。当每一位公民都敢于并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时,这些虚张声势的“护身符”就会彻底失去生存空间。

此案的意义已超越个案范畴,成为一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它清晰地昭示:在真正的法治社会里,权威源于法律本身,而非任何身份标签。任何试图在法律之外寻求特权的行为,终究是掩耳盗铃。只有始终保持对法律的敬畏,让规则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循的行为准则,我们才能营造出风清气正、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而这,才是我们最坚实、最可靠的“护身符”。(作者:陈相)

文章来源:四川先锋发布 文章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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