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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实报告,领导干部拒当“隐君子”

更新时间:2024-06-05 浏览量:

近日,山东省纪委监委通报了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尹鹏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消息,其中提及尹鹏“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此之前,辽宁省大连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副市长赵红巍,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周辉军等人也被通报“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6月2日 中国纪检监察报)
  “上邪下难正,众枉不可矫。”领导干部的作风是一个社会风气的坐标,诚信是为官从政的基本要求,不仅直接关乎党风政风,还关系着社风民风。要求领导干部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对领导干部至廉至诚的检验,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的重要方式。
  我们通过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深入细致开展抽查核实工作,发现部分领导干部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中存在一些问题,可以帮助真心付出、坦坦荡荡的干部加以改正,让其干净纯正,放下包袱一心谋事业。反而“敷衍了事”“半遮半掩”“有所保留”的“隐君子”却不能“平安无事”,他们心中藏着鬼,没心思做事,心里盘算着早早脚底抹油溜之大吉。
  但活生生的事例表明了这项制度真的长了“牙齿”,上述案例中的尹鹏、赵红巍、周辉军等人均受到了严厉惩处。重要的抉择摆在面前,是如实报告,还是躲躲闪闪的做一位“隐君子”,关键看他是否对党忠诚,对事业是否忠诚。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好干部的标准就是要忠诚、干净、担当。何谓忠诚?就是要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如实向组织请示报告情况,任何时候、任何情形下,都保持对党的绝对忠诚,始终光明磊落,不对组织隐瞒任何情况,也是合格党员政治本色的体现。反之,不报告、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行为,在本质上就是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就是能力再强,也不是一名合格的干部。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领导干部是否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腐败的“预警器”。如实报告,方显党性本色。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中没有“局外人”,党的领导干部中绝不允许“隐君子”和“观望派”存在。(文君)

文章来源:四川先锋网 文章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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