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正名,还须向诬告陷害者“发声亮剑”
更新时间:2024-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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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天津蓟州区坚持以组织担当激励干部担当,大力实施不实、恶意举报澄清正名“暖心工程”,旗帜鲜明为干事担当者撑腰鼓劲,向诬告陷害者“发声亮剑”,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5月31日 中国组织人事报)
捕风捉影、指鹿为马的诬告陷害令好干部蒙受不白之冤,挫伤了他们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浪费了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按照程序处理信访举报件的工作资源,破坏了一个地区、行业、领域的政治生态。长此以往,容易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让部分党员干部“寒了心”“泄了劲”。
据报道,蓟州区制定实施《为受到不实、恶意举报干部澄清正名操作规程》,细化明确澄清正名实施对象、实施主体、实施形式和操作流程,特别是对恶意举报的具体情形予以界定,将已结案仍不听劝阻重复举报的、歪曲事实引发负面舆情的以及捏造事实企图阻止他人提拔晋升或获得荣誉的纳入恶意举报认定范畴。
诬告陷害行为,不仅抹黑一个干部的清白,影响其声誉和政治前途,更会破坏当地良好的政治生态。特别是在移动互联网时代,诬告造谣成本较低,但舆论杀伤力很大。基层党员干部身处一线,一旦被诬告陷害,很容易陷入舆论旋涡,“清者自清”往往只是一厢情愿,更多的可能是“众口铄金”之下影响工作。
防止别有用心之人趁机诬告陷害、“借刀杀人”,一方面,党员干部要严于律己,自身过硬;另一方面,组织要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对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线索的信访举报,应当综合分析,全面了解。对干事担当者,要旗帜鲜明地撑腰鼓劲;对诬告陷害者,要依规依纪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如此,才能化解一些党员干部“一只手持剑、另一只手拿盾”的后顾之忧,使其能轻装上阵抓改革、谋发展、干事业。
因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切实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旗帜鲜明向诬告陷害者“发声亮剑”,通过澄清正名让实干担当者轻装上阵,得到干部群众一片叫好,体现的正是社会对诬告陷害行为的憎恨,对清风正气的渴求。
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工作,向诬告陷害者“发声亮剑”,不仅能给忠诚履职、担当作为的党员干部吃下“定心丸”,为不实举报、错告误告的信访人戴上了“紧箍”,更能树立良好导向,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文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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