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领导,压实责任。认真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县级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挂包村和分管领域的环境整治工作,乡(镇)村相应健全机制,按照村民小组、人口居住情况确定农村保洁人员,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强化宣传,全民参与。坚持把宣传引导作为强化广大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重要举措来抓,利用逢集日、院坝会、农民夜校、宣传标语、微信群、手机短信等方式,不断扩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影响面,努力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同时,有效发挥新乡贤作用,正面引导全乡群众主动参与环境整治,依法维护自身环境权益的自觉性,形成“人人关心,个个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是积极争取,加强建设。作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新农村的切入点。一是积极争取和通过民投、乡筹、项目整合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加大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持续深入实施“三大革命”,不断推进垃圾“户分类、村收集、乡清运”的模式,将垃圾实施集中有效处理。二是紧紧围绕省级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目标,逐项推进各项工作,加快加大建设力度。三是充分发动人民群众,积极主动参与,采取灵活多变的形式,不断改善交通出行、饮水安全、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生态环境等人居环境条件,完善群众文化娱乐、休闲健身软硬件建设,逐步实现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为群众提供更方便、更快捷的公共服务。
四是加强管理,建章立制。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村规民约,落实村民责任,建立门前“三包”责任制,不断优化农村保洁队伍,划定环境卫生责任区,做到及时清扫、时刻保持清洁。同时,建立垃圾填埋管理机制,规划科学合理的垃圾填埋点,保证垃圾能够及时清运到填埋点,防止垃圾抛洒、渗漏污染环境的情况。
五是加强督查,严格考核。不断完善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督查机制,建立健全督查组,定期和不定期对各乡村、各单位环境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并下发督查通报。同时,发动退休干部、老党员、群众代表等成立环境综合整治监督小组,对农户及清洁队伍进行监督,负责村容村貌、环境卫生、村组主干道、亮化绿化设施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解决,不断提升农村环境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