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大竹生态环境局等多部门对乌木滩水库开展联合巡查
更新时间:2025-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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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持续高温天气影响,部分群众前往乌木滩水库进行游泳、垂钓等活动,给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带来隐患。为筑牢饮用水安全防线,8月4日至5日晚,达州市大竹生态环境局联合大竹县公安局东柳派出所、乌木滩水库管理所等部门对乌木滩水库开展了联合巡查。 本次巡查重点针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明令禁止的游泳、垂钓等违法行为。期间,工作人员通过“法律宣传教育+摄像取证+警告劝离”相结合的方式,累计制止并劝离游泳群众60余人次,有效遏制了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水源保护意识。下一步,大竹生态环境局将联合相关部门继续加大巡查力度,用实际行动筑牢水源保护防线。 大竹生态环境局特别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一条“个人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或者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请市民自觉遵守水源保护规定,共同守护饮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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