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要明确权力的来处和用处
更新时间:2026-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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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观是党员干部修身立业、履职用权的根本标尺,能否清晰认清权力从何而来、应当用向何处,直接决定干事创业的方向、为民服务的底色。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必须正本清源,牢固厘清权力的来源归属,坚守权力为民的使用准则,始终做到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
认清权力的来处,是党员干部站稳立场的根本前提。我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党员干部手中的管理权、审批权、服务权,从来不是个人私有的 “特权”,不是身份带来的 “资本”,而是人民群众基于信任赋予的公共责任。从革命年代干部与群众同甘共苦,到新时代基层干部扎根一线为民办事,历史实践反复证明:脱离人民,权力就失去根基;忘记来源,干部就容易迷失自我。现实中少数人出现以权谋私、官僚主义等问题,根源就是混淆了权力归属,错把组织赋予的职权当成个人索取利益的工具,颠倒了群众与干部的主次关系。党员干部要常态化开展理论学习、党史学习,深刻读懂 “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时刻牢记权力由人民授予、受人民监督,从思想根源摒弃 “官本位” 思想,摆正自身人民公仆的定位。
明晰权力的用处,是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的核心要求。权力的唯一用途,是服务群众、推动发展、守护民生,而不是谋求私利、贪图享乐、搞特殊待遇。一方面,要用权力解民忧纾民困。基层干部手握政策落实、民生保障、矛盾调解的权力,要把群众急难愁盼作为用权导向,聚焦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等群众关切,主动下沉一线办实事,用手中职权解决老百姓实实在在的难题。另一方面,要用权力促发展担使命。立足岗位职能,把权力用在推动地方建设、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重点工作上,敢于攻坚克难、主动担当作为,杜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怠政行为。同时,权力必须用来守底线、正风气,严格依规依法办事,公平公正处理各项事务,不搞区别对待、不搞人情变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规范权力的运行,是分清来处与用处的长效保障。知晓权力来自人民,就要主动接受人民监督;明白权力用于为民,就要严守纪律规矩。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机关规章制度,坚持依法用权、依规用权、廉洁用权,划清公私界限,管住小事小节,坚决抵制铺张浪费、利益交换、优亲厚友等歪风。主动敞开权力运行的 “阳光窗口”,工作流程、办事结果主动公示,坦然接受群众、组织、舆论全方位监督,让权力始终在约束框架内运行。时常自我检视自省,时常反问自己:权力是谁给的、办事为了谁,时刻校正用权方向,杜绝权力跑偏、滥用失范。
心有所畏,方能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知其本源,方能行有所向、用权有度。新时代新征程,广大党员干部必须持续校准权力观,始终牢记权力取之于民、只能用之于民,摒弃私心杂念、扛起为民责任,以公正、廉洁、务实的用权行动,践行共产党员的初心使命。(作者:何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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