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渠县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法典》集体学习
更新时间:2026-04-22
浏览量: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4月21日,达州市渠县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专题集体学习。

此次学习以法典立法背景、核心框架与实践应用为主线,系统讲解法典五编内容,包括总则、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以及法律责任和附则。据了解,新增的“绿色低碳发展”编将“双碳”目标从政策倡导上升为法律要求,明确了清洁生产、废弃物循环利用、绿色消费与能源节约等方面的法律义务,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具有重要意义。
全体干部职工一致表示,大家将充分认识《生态环境法典》颁布实施的里程碑意义,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把握法律精神,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与能力水平。将开展常态化学习,并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具体行动与实际成效,以法治手段助力县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
文章来源:达州市生态环境局 文章作者:
上一篇:达川区煤炭安全生产服务中心开展煤矿应急救护专项培训
下一篇:返回列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