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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县司法局双流司法所成功化解一起村民用水纠纷

更新时间:2025-09-10 浏览量:

2025年9月8日,营山县司法局双流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因持续干旱引发的村民用水纠纷,有效避免了矛盾升级,维护了基层和谐稳定。

近期,受持续干旱天气影响,水资源日趋紧张。双流镇金堂社区村民曾某明与曾某文因水渠用水权属和分配问题产生严重分歧。曾某文主张其早年修建水渠应享有优先用水权,曾某明则强调自己长期参与维护也应享有用水权利。双方多次协商未果,情绪激动,一度发生口角并险些引发肢体冲突。

接到双流镇政府反映后,双流司法所高度重视,迅速联合镇政府、派出所及法律服务所成立专项调解小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调解工作。调解小组首先安抚当事人情绪,有效控制事态发展;随后实地勘察水渠与鱼塘干旱状况,分别听取双方陈述,并走访村干部和周边村民,全面了解用水历史、水源现状及纠纷细节。

在充分掌握事实的基础上,调解小组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相邻关系应遵循公平合理、团结互助”的规定,对双方进行了细致的法律宣讲和情理引导,强调在特殊干旱时期更应发扬团结互助精神,共克时艰。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既坚持依法明确用水权利义务,也从乡情邻里和长远合作角度出发,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

经反复协商与耐心疏导,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曾某文就争执中的不当言语向曾某明道歉,曾某明同意实行错峰用水方案,双方共同应对当前水源紧张问题。同时,双方承诺今后加强沟通,互相监督,避免类似纠纷再次发生。村委会也将加强对用水协议的监督与协调,确保用水分配更加公平、透明。

此次调解不仅成功化解了一起因自然条件引发的民间纠纷,还进一步增强了村民依法用水、节约用水的意识,提升了基层法治观念,彰显了司法所在矛盾纠纷前端化解、维护基层稳定中的重要作用。调解结束后,双方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双流司法所表示将以此案为范例,在各村加强涉水法律法规宣传,完善村规民约中的用水条款,建立健全旱季用水预警和互助机制,持续营造和谐有序的乡村环境。

文章来源:营山县司法局 文章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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