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为高质量发展赋能
更新时间:2025-09-15
浏览量: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真抓实干,激发全社会干事创业活力,让干部敢为、地方敢闯、企业敢干、群众敢首创”。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树立鲜明的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大力选拔政治过硬、敢于担当、锐意改革、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的干部。这一要求为新时代干部工作提供了清晰的指引,在当前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显得尤为重要。
点燃干部干事创业 “新引擎”,当以政绩观纠偏机制校准方向。正确的政绩观是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为政之德。部分干部出现乱作为、不作为等问题,其根源往往在于政绩观发生偏差。因此,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察,从思想根源上筑牢防范 “政绩冲动症” 的坚实堤坝。同时,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 “指挥棒” 作用,设置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激励干部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可以在考核中适当加大民生项目、生态保护等方面的权重,促使干部真正将精力投入到为人民群众谋福祉的事业当中。
激活干部干事创业 “动力源”,要靠能上能下机制畅通渠道。坚持以正确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创业方向,严格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加强对干部日常工作和重点任务的专项考核,全方位、深层次地察识干部的担当作为表现。对于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要加大通报和剖析力度,动真碰硬地进行调整,使干部能 “下” 成为常态。此外,还应建立健全 “下” 的干部教育管理使用办法,对这些干部进行跟踪管理和回访教育,为他们提供重新 “上” 的机会,形成能上能下的良性循环。
卸下干部干事创业 “思想包袱”,需用容错纠错机制保驾护航。当前,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部分干部在工作中存在不敢为的心理,担心犯错而不敢大胆创新。这就需要组织为干部撑腰鼓劲,坚持精准容错减责,建立干部容错和免责清单,细化 “三个区分开来” 的情形标准。严肃处理诬告陷害、打击报复等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
事业兴衰,关键在人。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通过建立政绩观纠偏机制、健全能上能下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等一系列举措,能够让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汇聚强大的干部力量。(作者:裴家蓉)
上一篇:年轻干部当以青春力量筑牢网络安全新长城
下一篇:以理想担当尽责,扎根基层服务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