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县:严把“四个关口” 从严从细做实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
更新时间:2024-09-04 浏览量:
汶川县严格对标对表《公务员考核规定》,通过严把政治关、比例关、程序关、运用关,从严从细做实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压实责任,严把“政治关”。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制定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非领导成员公务员(参公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全面细致部署考核工作,对考核对象、内容和程序、时间安排、优秀等次比例及奖励、材料报送、特殊情形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建立分层管理、逐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工作体系,县委组织部明确专人负责,统筹做好各单位公务员年度考核的政策咨询、实施指导、材料审核以及归档等相关工作。并督促各镇各单位成立考核委员会,考核委员会由本机关领导成员、公务员管理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和公务员代表组成,分层分类压实责任。
控制总量,严把“比例关”。明确公务员(参公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统筹协调在20%以内。有相应情形的可适当放宽或降低优秀比例,明确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与本单位(部门)上一年度目标考核结果挂钩。被评定为“一等奖”的单位,本年度优秀等次人数的比例控制在25%以内。明确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与本单位(部门)表彰奖励挂钩,当年获得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表彰奖励,记集体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部门,经审核同意后优秀等次人数的比例可控制在28%以内。同时,未按要求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的,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部门,视情况按照不超过18%核定其优秀等次比例。2023年度903名非领导成员公务员(参公人员)考核结果评为优秀等次人员共191名,优秀比例占21%。
规范考核,严把“程序关”。从考核对象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开展考核测评,重点考核政治素质和工作实绩,考准考实公务员各方面表现情况。按照总结述职、民主测评、审核评鉴、确定等次的考核程序,依据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及表现进行综合分析,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并在本机关范围内公示5-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由各单位党组(党委)将考核结果报县委组织部审核确认,县委组织部从严审核各部门考核资料以及优秀等次比例,积极和纪检监察部门对接,认真梳理公务员受处分情况,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确定考核等次。对单位考核程序不到位、优秀等次不合规、考核等次不准确的,责令单位重新考核。
奖优罚劣,严把“运用关”。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与惩戒作用,把考核结果同公务员任免、晋升、奖惩、培训、辞退、级别档次调整和年度考核金兑现等相结合。当年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按管理权限予以嘉奖、记三等功并发放奖励金;对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的公务员,要按照相关规定,区分不同情形采取批评教育、诫勉谈话、不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降低职务(职级)层次、辞退等措施,督促公务员改进提高。2023年对286名人员给予嘉奖,对31名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等次人员给予记功,充分调动公务员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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