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普光镇土主小学组织学习《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更新时间:2024-05-31 浏览量:
为进一步提高全体师生的法制意识,5月31日,宣汉县普光镇土主小学组织全校教职工在学校会议室深入学习了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监察委员会、教育部、公安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文件精神。
学校按照“治未病、防未然、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工作思路,形成具有源头预防、及时发现、高效应急、依法惩处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全体教职工通过学习,明确了自己在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中的职责,形成对9类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情形时须立即报案的认识,要充分考虑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等特点,为未成年人提供特殊、优先、综合、全面保护。
“通过此次学习,进一步提高了老师们对未成年人侵害案件的认识,以及在日常工作中要时刻关注学生安全的紧迫感。”土主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杨军同志表示,学校将严格落实此制度,保护未成年的健康与安全,同时也呼吁全社会共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让孩子们活泼健康快乐地成长。(李怀科)
文章来源:四川先锋网 文章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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