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人民法院到土黄中学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
更新时间:2021-09-18 浏览量:
9月15日上午,宣汉县人民法院刘富江等六名法官应邀到宣汉县土黄中学开展了“送法进校园”活动,向青少年学生宣讲法律知识,增强法治意识。活动分为开展法治专题讲座和发放法律宣传资料两个部分,学校政教处组织全校4200多名学生参加了活动。
法治专题讲座由宣汉县人民法院刘富江法官主讲。 刘法官从青少年学习法律的意义讲起,指出青少年时期是人一生中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通过法律法规的学习,对如何去辨别日常生活当中的一些违法犯罪行为,如何正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大有裨益。
刘富江法官强调,青少年必须牢固树立遵纪守法意识,树立正确的是非观,规范自已的行为,一旦触犯法律就会受到严厉的惩罚,随着刑责年龄的下调,年龄已不是未成年人犯罪的“免死金牌”。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青少年,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同样应当负刑事责任。
刘富江法官指出,青少年学生要正确处理各种矛盾纠纷,遇到问题时只能找老师、家长或报警解决,一切想通过小团体或寻找社会力量解决的方式都是不可取的,极易引发打架斗殴等恶性事件,甚至触犯法律。青少年要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
刘富江法官特别提醒青少年要防范毒品侵害,不要心存好奇而沾上毒品。新型毒品种类繁多,有很强的伪装性和隐蔽性,要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千万不要让毒品毁掉自已一生。
法治讲座中,刘富江法官向学生们宣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多种法律法规知识,并列举了多个青少年犯罪实例,引导青少年要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合格中学生。
法治讲座结束后,法官们为参会学生发放了《民法典与生活同行》、《珍爱生命远离毒品》、《预防网络电信诈骗》等宣传资料。(周官禄)
文章来源:四川先锋网 文章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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