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区交通运输局:首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非法营运逾期行政罚款案顺利结案
更新时间:2025-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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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达州市达川区交通运输局在打击非法营运工作中取得重要成果,通过法院首次强制执行了一起逾期未缴纳行政罚款案件,为今后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重要参考。 青某某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严重扰乱客运市场秩序,违反了《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的规定。依据《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并参考《四川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区交通运输局依法对青某某作出罚款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执法人员多次向青某某宣讲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告知其享有的权利及逾期缴纳罚款将会被加处罚款。然而,青某某在规定期限内既未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也未按时缴纳罚款。 为维护法律权威和交通运输市场秩序,区交通运输局依法向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是区交通运输局首次通过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处罚案件。法院受理后,依法采取查询当事人银行账户、冻结资金等执行措施。在法律威慑与教育感化下,青某某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质及其社会危害性,主动前往区交通运输局履行了相关处罚决定,包括如数缴纳罚款及其他相应处罚措施。 该案件的顺利执行,既为今后类似案件的处理积累了宝贵经验,又彰显了交通运输部门维护市场秩序的坚定决心。下一步,区交通运输局将坚持包容审慎与严格执法相结合的原则,在加大对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的同时,强化执法监督,优化执法方式,加强普法宣传,引导从业人员自觉守法,共同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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