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魔无情 救助有爱——开江县民政局打好社会救助“组合拳”暖心服务“全流程”
更新时间:2024-10-31 浏览量:
9月19日上午,在开江县长岭镇天马头村家中,一名骨瘦如柴的年轻人激动得对护送他返乡的开江县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用笔在纸上缓慢的写下一段话,“感谢救助站的工作人员,同时也感谢政府和民政局,也庆幸自己生活在这么好的一个时代,我会努力活下去的,真心感谢你们”,开江县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连忙搀扶起他,并说道“不用不用,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送医护理,精细照料
事情还要从半个月前说起。8月29日,县救助管理站接到市站通知,从市站要送回来一名流浪人员。据了解,该男子名叫余某某,开江县长岭镇天马头村人,2024年4月,余某某在深圳市某工地突发疾病,因其在深圳无亲朋,故报警送到深圳救助管理站就医,诊断为肺部感染、肌紧张异常等多种病症,经过近一个月的治疗,部分病情已稳定后返送回达州开江。在了解情况后,县救助管理站第一时间联系属地镇村和他的家属,其家中父亲已过世,家中只有一个80多岁的老母亲,家中生活条件困难,考虑到余某某的病情,在征得母亲的同意下,县救助管理站向县民政局汇报情况后,立即启动救助程序,将余某某送至县人民医院进行救治。治疗期间,县救助管理站为余某某请了24小时护工负责照料,并经常前去探望,了解病情和需求,经过近半个月的治疗,余某某病情逐渐好转。
一事一议,精准救助
在余某某被送至县人民医院进行救治的同时,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的工作人员也在积极协同长岭镇开展相应的救助。在前期走访了解到,余某某家中父亲已过世,家中只有一个80多岁的老母亲,老母亲有高血压等慢性病,上面还有两个哥哥,目前都已成家,家中生活条件困难。等余某某病情稳定后,把余某某送回家的话,他的日常生活怎么照顾?后续怎么来帮扶呢?这是摆在县民政局和长岭镇面前的一道难题。按照过去的政策,余某某最多能申请到低保政策,够不到申请特困的政策。根据《四川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规程》第五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无劳动能力: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残疾人。”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股长唐胜介绍,“这条规定暗指如果年龄没到60岁,要达到一定的残疾等级才行。”申请特困大概率会被“否决”,但这一次余某某就不一样了。
原来,根据达州市民政局2023年8月出台的《达州市社会救助“一事一议”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符合“三无”条件但未满60周岁,未办理残疾证,但确因身患重病长期卧病在床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需要给予特困供养的,可以纳入。按照工作程序,县民政局和长岭镇民政办工作人员先后对余某某家庭以及周边邻居开展入户走访,对余某某的病情进行评估。2024年9月,长岭镇民政办经过“一事一议”,同意将余某某纳入特困供养人员,发放标准为每月693元。后续还可以根据其意愿,纳入我县的公办供养机构进行集中供养,有力保障了他的基本生活。
跟踪回访,精心关怀
这天,开江县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再次回到余某某家中开展入户回访,在回访过程中,工作人员给余某某送去了被子和衣服等生活物资,详细询问他们家的生活近况。在县民政局和长岭镇的帮助下,余某某的身体状况有了好转,面色也有光泽,红润了很多,对生活更有信心。看到余某某能够积极面对困难,和家人开心地生活在一起,大家都很欣慰。余某某很感谢县民政局和长岭镇党委政府的帮助,哽咽道:“非常感谢大家的探望和关心,我一定好好养病,争取早日康复!”
病魔无情,救助有爱。近年来,为持续加快落实分层分类、精准高效、智慧温暖的新时代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推进全县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开江县民政局立足职能、主动作为,积极探索综合立体社会救助新模式,坚持运用“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的方式,主动发现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切实做到兜底保障“全覆盖”,让群众满意放心,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群众的心坎里。目前,发放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35823人次1186.26万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253302人次7118.12万元。累计发放特困救助供养金2096.58万元,解决临时救助768人次,106.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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