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通川区医疗保障局关于患者投诉达州市通川区人民医院相关问题核实情况的公示
更新时间:2024-05-07 浏览量:
2023年12月12日,通川区医保局收到达州市医保局转来患者余洪在国家医保平台投诉通川区人民医院涉嫌虚假住院、欺诈骗保案件。我局工作人员通过到医院调查及询问当事人等方式,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认真核实。现将核实情况公示如下:
一、投诉内容
举报人余某,于2022年2月28日因眼睑脓肿在该医院住院治疗,总医疗费用2000余元,出院时医院说不能报销,患者全部自费。但近期,举报人发现自己在该院住院时扣除医保个人账户5000余元,怀疑该医院虚假住院、欺诈骗保。
二、调查情况
经核实,患者余某于2022年2月28日至2022年3月7日在达州市通川区人民医院因左眼上睑脓肿住院,入院时预交了现金3000元,出院结算医疗费用总额2605.15元,医院退给余洪现金394.85元;2022年1月1日-至今,投诉人余某除了该次住院记录,在通川区人民医院没有其他就医记录。
经电话询问举报人,本人表示已清楚自己医保费用使用情况。同时,我局工作人员再次向举报人宣传了医保政策,举报人对此感到满意。
达州市通川区医疗保障局
文章来源:四川先锋网 文章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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