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健全完善“四个三”社会救助体系,打造“弱有所扶”温暖田城
更新时间:2023-05-22 浏览量:
近年来,开江县紧紧围绕“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工作思路,以“四个三”为抓手,积极探索实践,不断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打造“弱有所扶”温暖田城。
“三种机制”优资源,政策落实促规范。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机制。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1+8+N”救助大格局,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委政法委、县委组织部和县民政局等23个部门和13个乡镇(街道)为成员的社会救助领导小组,对重点任务和工作职责分解细化、责任到人,确保社会救助实现整体推动。二是强化救助管理机制。县民政局按照省市相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并下发《开江县民政局关于开展社会救助综合治理行动的通知》等6个文件,开展“一门受理 协同办理”社会救助试点改革,进一步推进审核确认权力全面下放乡镇(街道),进一步增强兜底功能、提升服务能力,为全县社会救助综合治理行动理清脉络、把好方向。三是强化人员联动机制。健全县乡村三级社会救助机制,组建起由县级部门、乡镇(街道)专人、村(社区)民政员、村民小组长组成的200余人“三级信息员”队伍。同时,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业务培训,进一步加强人员队伍的素质教育。
“三项改革”显亮点,便民服务提效能。一是简“证”,方便群众办。简化社会救助受理审核确认所需证明资料,只需要提供一证一书,可以通过信息系统核实的资料均不再需要对象提供,让困难群众“只跑一次”。二是放“权”,优化流程办。简化县级审批流程,将救助审批权下放到乡镇(街道)、实现群众就近申办、全城通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关口前移,优化社会救助的救助申请、民主评议、公开公示等三个环节,合理确定办理时限。三是提“速”,缩短时限办。通过改革,社会救助申办平均用时15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25个工作日,急难型救助1个工作日即办,平均提速60%,困难群众可以及时、就近、就便获得救助,救助效率明显提升。
“三大核对”夯基础,信息数据保精准。一是平台线上核对。依托省市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平台,对全县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开展核对,对辖区困难申请对象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调查核实和评审认定,出具困难群众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报告,确保社会救助信息核对及时准确。二是部门线下核对。以齐抓共管、群策群力的工作格局,落实部门横向互联数据信息共享机制,积极主动与教育、残联、扶贫等部门对接数据信息,确保数据信息的时效性和全面性。三是异地协助核对。对于异地、跨省等原因不能及时对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县民政局向对方发送公函的形式请求提供其家庭经济状况信息,确保核对工作科学、高效、规范运行。
“三级监督”促公正,监督管理强时效。一是创新自我监督。建立村(社区)干部近亲属备案登记制度和镇村两级纪委监委审查制度,实现群众自我监督、自我管理、自我教育。二是开展抽查监督。县民政局对新增社会救助对象按照30%比例抽查。对(备案登记对象、一卡通拦截对象、信访举报对象)100%抽查。对于抽查不合格率超过10%到20%的,把抽查情况反馈给乡镇(街道),对受助对象有疑问或不实的,及时核查并予以整改。对于不合格率高于20%(含20%),县民政局将抽查结果结合乡镇(街道)整改情况上报县委绩效办纳入绩效评价运用。不合格率达到30%及以上的,县民政局将该乡镇(街道)作为全县社会救助领域专项治理重点乡镇(街道),专项整治,并视其情节,将有关问题线索移交纪委、监委追责问责。三是实行社会监督。设立县、乡、村三级监督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开通微信公众号线上举报,接受社会全程监督。同时,实行村务公开,认真听取群众反映的社会救助问题,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严肃查处。(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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