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公安局深入渠县云雾山、賨人谷等景区 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
更新时间:2023-03-09 浏览量:
近期,随着气温逐渐升高,入山踏青旅游人员增多,火灾隐患增大,为切实做好辖区景区森林防灭火工作。3月8日,渠县公安局森警大队、卷硐派出所和临巴派出所组成联合宣传组,深入云雾山、賨人谷景区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活动,要求景区各单位加强森林防灭火宣传、严格管控野外火源、扎实做好值班备勤、切实抓好扑火应急处置等工作,确保森林防火安全。
一是针对进入林区人员展开宣传。采取在林区交通要道设立防火宣传牌、拉森林防火宣传横幅、发放宣传单、设立提示牌提醒过往人员及车辆注意森林防火,在交通要道醒目位置悬挂横幅等有效措施,扩大宣传面。
二是针对重点人群展开宣传。民警们对痴呆傻监护人、林内住户、林区从业人员、入山旅游人员,开展“一对一、面对面”的宣传教育,组织学习森林防灭火基本知识,切实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在入山口严查入山人员和过往车辆并登记造册,宣传森林防灭火知识和法律法规,坚决禁止游客携带火源,树牢入山人员防火意识。
通过此次活动的宣传,云雾山、賨人谷景区森林防灭火工作在附近村社深入民心,形成浓厚的社会氛围,不断增强社会各界遵守森林防火相关法规的自觉性,提高全民森林防灭火意识,提高全社会参与野外火源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景区群众规范用火、安全用火意识和科学安全扑火自救的基本常识,进一步提高依法治火管火的能力。
一是针对进入林区人员展开宣传。采取在林区交通要道设立防火宣传牌、拉森林防火宣传横幅、发放宣传单、设立提示牌提醒过往人员及车辆注意森林防火,在交通要道醒目位置悬挂横幅等有效措施,扩大宣传面。
二是针对重点人群展开宣传。民警们对痴呆傻监护人、林内住户、林区从业人员、入山旅游人员,开展“一对一、面对面”的宣传教育,组织学习森林防灭火基本知识,切实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在入山口严查入山人员和过往车辆并登记造册,宣传森林防灭火知识和法律法规,坚决禁止游客携带火源,树牢入山人员防火意识。
通过此次活动的宣传,云雾山、賨人谷景区森林防灭火工作在附近村社深入民心,形成浓厚的社会氛围,不断增强社会各界遵守森林防火相关法规的自觉性,提高全民森林防灭火意识,提高全社会参与野外火源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景区群众规范用火、安全用火意识和科学安全扑火自救的基本常识,进一步提高依法治火管火的能力。
文章来源:四川先锋网 文章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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